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中,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是企业关注的一个重点。谁来缴?怎么缴?本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图解,为您梳理跨境电商出口增值税的纳税主体、计税依据及相关政策依据。
一、纳税主体如何确定
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应依据出口货物报关凭证,由出口货物发货人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主体,适用出口相关增值税政策。结合经营模式,分为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两种情形:
1. 自营出口模式:由出口企业履行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
2. 委托出口模式:根据是否按规定办理委托代理出口手续区分:
(1)按规定办理的,由委托方按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征增值税或者缴纳增值税;
(2)未按规定办理的,由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二、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免税和征税。
1. 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1)生产企业:除另有规定外,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实际离岸价;
(2)外贸企业: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计税价格。
2. 出口免税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统一规定执行,免税销售额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3. 出口征税的货物: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内容整理自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一图了解:跨境电商出口,增值税怎么缴?》,税务总局新媒体、浙江税务,2026年9月23日发布。)
